8月7日,嘉兴南湖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2年,并处罚金25000元。 2月26日,陈某因无力偿还债务,在嘉兴某菜场尾随怀抱幼女的妇女姚某至其家中,持刀夺过不到两岁的幼女,威胁姚某夫妇拿出3万元人民币。最后他被姚某夫妇及其闻讯赶到的朋友制服。